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国企中一级业务主办什么级别(国企主办与主管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国企部基础性法律。自实施以来,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重要主管作用。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中和国公务员法》修订颁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问答》中选登部分内容,一起来学习吧!


如何理解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关系?


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一级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一级系,公务员主管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业务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领导职务与职级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级别对应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最低职级分别是:


厅局级正职对应一级巡视员、一级总监;


厅局级副职对应二级巡视员、二级总监、区别督办;


县处级正职对应二级调研员、二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办;


县与处级副职对应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办;


乡科级正国企职对应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业务二级主办;


乡科级副职对级别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


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职级,按规定有相对应的级别,也就是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都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区别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在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对应关系上,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一个领导职务、职级对应多个级别,上下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级别相互交叉;一般来说,领导职务中、职级层次越低,对应什么的级别数相对越多主办。

什么

领导职务与职级作为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是互通的,可以互相转任、兼任。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以在职数比例内晋升职级,也可以转任职级公务员;职级公主办务员与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可以选拔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