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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税收协定劳务(中美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

近日,某外籍演员的代理人到北京市怀柔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补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1800余万元,这是北京市地税局适用税收协定,首次追征外籍临时来华演艺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案例。


按照中美税收协定并参照企业所得税“穿透原则”,北京市地税局初步确定我国对该外籍演员取得的收入具有税收管辖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认定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向该外籍演员取得的收入征税。考虑本案涉及税额较大,北京市地税局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有关情况并请示政策,得到了总局了肯定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复意见,北京市地税局迅速约谈相关人员,讲解税收法规,明确征税依据,告知纳税人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风险,。在税务机关的努力下,该外籍演员的代理人如期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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