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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16日)

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要求,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始终按照实事求是的调查原则和“省级整体控制、市级质量监管、县级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 的组织模式,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8万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汇集了1498.9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山东省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461867.80公顷(9692.80万亩)。其中,水田94817.22 公顷(142.22万亩),占1.47%;水浇地4674244.76公顷(7011.37万亩),占72.33%;旱地1692805.82公顷(2539.21万亩),占26.20%。菏泽潍坊德州临沂4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41.8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32462.69公顷(7998.6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82.5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65678.45公顷(998.52万亩),占10.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0391.79公顷(630.59万亩),占6.5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1826.60公顷(62.74万亩),占0.6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08.27公顷(2.26万亩),占0.02%。

(二)园地1262370.81公顷(1893.56万亩)。其中,果园1129075.57公顷(1693.62万亩),占89.44%;茶园13001.74公顷(19.50万亩),占1.03%;其他园地120293.50公顷(180.44万亩),占9.53%。园地主要分布在烟台、临沂、济南3市,占全省园地的52.64%。

(三)林地2605345.40公顷(3908.0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39482.61公顷(2009.22万亩),占51.41%;竹林地566.11公顷(0.85万亩),占0.02%;灌木林地66951.56公顷(100.43万亩),占2.57%;其他林地1198345.12公顷(1797.52万亩),占46.00%。临沂、烟台、潍坊、济南4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43.92%。

(四)草地235220.85公顷(352.8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东营、烟台、潍坊、济南4市,占全省草地的56.73%。

(五)湿地246243.56公顷(369.3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沿海滩涂200392.11公顷(300.59万亩),占81.38%;内陆滩涂45792.70公顷(68.69万亩),占18.60%;沼泽地58.75公顷(0.09万亩),占0.02%;我省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湿地主要分布在东营、潍坊、青岛滨州、烟台、威海6市,占全省湿地的96.4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06478.74公顷(4209.7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05194.75公顷(757.79万亩),占18.00%;建制镇用地392000.04公顷(588.00万亩),占13.97%;村庄用地1594040.24公顷(2391.06万亩),占56.80%;采矿用地273305.50公顷(409.96万亩),占9.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1938.21公顷(62.91万亩),占1.49%。

(七)交通运输用地446405.05公顷(669.6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9915.39公顷(44.87万亩),占6.70%;轨道交通用地748.01公顷(1.12万亩),占0.17%;公路用地221153.90公顷(331.73万亩),占49.54%;农村道路177752.16公顷(266.63万亩),占39.82%;机场用地4965.40公顷(7.45万亩),占1.11%;港口码头用地11674.45公顷(17.51万亩),占2.62%;管道运输用地195.74公顷(0.30万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25355.23公顷(1988.0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62807.76公顷(394.21万亩),占19.83%;湖泊水面119758.46公顷(179.64万亩),占9.04%;水库水面154931.36公顷(232.40万亩),占11.69%;坑塘水面350657.53公顷(525.98万亩),占26.46%;沟渠348491.19公顷(522.74万亩),占26.29%;水工建筑用地88708.93公顷(133.06万亩),占6.69%。东营、济宁、潍坊、滨州4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5.68%。

 “三调”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县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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