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关于人社、医保和税务窗口服务
系统暂停运行期间,服务不中断,群众可在工作日前往各级人社、医保业务窗口,采取先收材料预受理等方式处理,办结时限顺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及时办理和反馈。其中:
从2021年1月4日(星期一)起,人社(含社保)经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各自独立开展对外窗口服务。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延期内继续执行2020年缴费基数,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2021年度缴费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不含2021年1月8日后新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员),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咨询服务热线:
0771-5846935、5851821
5841383(医保业务)
0771-12333(人社业务)
0771-12366(税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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