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吸收合并全流程及时间要求)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2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15,990,206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工”)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限售股。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2018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49号)》,核准公司向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77,764,654股股份、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发行336,042,361股股份、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30,379,594股股份、深圳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1,808,357股股份、北京德杰汇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69,995,240股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19年2月12日办理完毕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1,715,990,206股A股股份已登记至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5名交易对方名下。同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310,256,380股股份已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9年2月,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吸收合并交易的股份登记事项,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139,746,62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23,756,4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15,990,206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及限售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5名交易对方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022年3月12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师报(函)字(22)第Q00419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报告》和“德师报(核)字(22)第E003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2018年-2021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714,048.04万元,超过了累计承诺净利润1,180,524.45万元,完成了承诺业绩,且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况,因此,5名交易对方无需对公司做出业绩补偿。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万华化学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15,990,20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