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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企业残保金怎么计算(杭州市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去年杭州市2018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全面启动时间是 3月20日。


杭州市主城区行政区域(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内,上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在本市缴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在4月20日前就近前往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017年度本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


2018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申报资料准备


经审核后的残疾人职工数,方可作为本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抵扣保障金的依据。


外地残疾人职工符合要求的也可纳入安置比例。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窗口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杭州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2、残疾人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中残联网站核实为准。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等有关证明。


4、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


5、外地户籍残疾人需提供在杭居住证明。


详细情况可登录市残联网站用工申报专栏(http://www.hzcl.org.cn/Zhuanti/Default.aspx?Zid=63)了解。区残疾人就业和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地点为文二西路615号,电话88489129、88489120、88489125。


申报小贴士


(一)关于“工资凭证”


1、提供1-12月份残疾人职工工资发放银行业务回单(回单上有具体工资发放单位名称及职工每月发放明细)


2、提供1-12月份残疾人职工工资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现金发放的,提供原始凭证上须残疾人职工本人签名及手印)


3、规模较大的单位只掌握总数、无法出具每月发放凭证的,须提供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清单作为凭证


4、机关事业单位无法提供上述凭证的,可提供1-12月份工资汇总表


5、以上4类凭证凭证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关于“外地户籍残疾人居住证明”


1、外地户籍是指大杭州户籍范围以外的残疾人


2、《居住证》


3、流动人口在杭登记证明(根据公安相关法规条例,外地户籍在杭州停留3天-6个月内须到公安部门登记并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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