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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注册合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由于上海等地近期持续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众多相关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被打乱,为协助解决上海各企业在疫情期间碰到的各类经营纠纷和问题,策小帮汇编“疫情下的守护”专栏政策,为园区和其他有需要的企业提供贴心政策服务。



上海市2022年抗击疫情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汇总

(一)普惠性政策


1、房租减免



  •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终承租方)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 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政策解读:


该政策旨在降低企业因疫情封控无法正常营业空摆期间的租金压力。提供免租的主体包括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创业孵化基地及产业园区。向私有企业或个人承租物业,政策鼓励出租人提供适当的租金减免,但不强制。另,该租金减免政策所惠及的对象为房屋物业的最终使用人,如存在转租,则转租人不直接享受减免政策,相关出租人应保证租金减免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


2、 用工管理



  • (1)保险: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政策解读:


该政策自2020年起实施,2021年因疫情防控的要求延期,2022年继续实施。企业无需另行申请,可直接依在先规定适用。




  • (2)见习:在本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学员,因政府实施疫情排查和隔离管控等措施导致缺勤的,其缺勤天数可视作正常见习出勤天数。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带教费补贴期限顺延。就业见习基地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未满的,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剩余期限带教费补贴。

政策解读:


该政策主要针对应届实习生,以促进应届生就业,协调封控期间的实习问题。




  • (3)共享用工: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解决用人单位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搭建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对行业相近、岗位相似的企业,帮助和指导建立企业间用工调剂制度,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

政策解读:


共享用工是疫情期间的一种创新型用工方式,主要表现为员工在不同公司之间“借调”,如疫情封控期间酒店、影院等企业无法正常营业,通过与生鲜电商、物流等行业的企业进行合作,将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外派至人手紧缺的企业工作。相关政策通过搭建共享用工调剂平台、提供就业补贴,提升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既起到了稳岗的效果,又降低了企业的用工压力。




  • (4)线上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2022年每人可享受的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政策解读:


企业可在因封控无法正常营业的期间为员工提供线上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相关政策为此类线上培训提供补贴。




  • (5)隔离期间工资待遇: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对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强化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理念,区分不同具体情况,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工资待遇等问题。

政策解读:


疫情管控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如何协调工资问题为许多企业所关注。根据此规定,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一般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疫情管控期间企业可以主动与职工协商,调整薪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冲抵。如冲抵完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公司可以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上海地区规定企业与职工协商支付相应的生活费。




  • (6)工伤: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疫情影响时间可在申请时限中扣除。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难以按法定时限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政策解读:


因疫情封控导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无法进行,相应时限可延期。


3、 金融政策



  • 2022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 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
  • 对疫情期间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通过引导鼓励银行为服务业小微企业与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续贷、贷款担保等措施,避免为因疫情管控而陷入困难的企业提供资金流。




4、 创业扶持



该政策旨在扶持创业以进一步扩大就业,通过为创业企业减免或缓交房租、创业贷款展期、贴息等方式为初创企业缓解疫情管控期间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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