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
一是优化提前介入服务,以制度创新促进新药加快落地。
药品审评审批,实际上是对产品研发整个过程的评估评价。所以,药监部门对于本市自主研发创新药,在产品研发申报、法律法规宣贯等方面主动跨前,集聚本市审评、检查、检验技术人员骨干进行“组团式”定点服务,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对创新产品除对资料规范性指导,还对现场核查进行预查,及时答疑解惑,引导企业少走弯路,从而缩短产品上市进程。近两年来,本市已有6个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位于全国前列。
制度创新方面,在上海率先探索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取得成效显著,改革成果已于2019年写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该制度落地使得更多重大创新及临床急需品种突破土地资源约束留在上海。
截至目前,本市已为研究型持有人核发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25张。
二是开展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质增效扩能行动。
通过建立审评补正资料沟通机制,健全现场审评机制,优化现场核查减免/合并机制,加强提前介入和注册过程控制,提供优先检测服务、注册前咨询服务、优先开展审评审批服务。
今年1-4月,本市新批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36张,数量同比增加约43%,审评审批耗时同比提速17%。
我们的目标是,力争今年年内“实现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许可事项变更、延续注册的技术审评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缩减50%;到2022年底,实现上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周期从平均10个月缩短至6-7个月。
三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下一步,市药监部门将继续加强服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全力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