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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发票领用操作指引来啦!



01


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后,可以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发票种类、数量、开票限额以及领用方式,机关到税务机税务关申请领个人用发票。




02


操作步骤


1// 用户登录


(1)打开电子和税务局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跳领购转登录页面。



(点击查看大图)


(2)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人的验证后,点击【登录】,弹出身份选择页面。



(3)选中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以企业身和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2// 发票领用


2.1 功能路径


(1)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进入发票使用模块。


(2)点击【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进发票领用页面。


2.2发票领用


(1)初始化弹出二维码,使用广东税务APP 验证身根据份个人后,进入页面。


(2)点击“我已阅读”后,如果上个月开具的发票未验旧,则弹出提示,没有未验旧的数据税务则直接进经营范围入填写页面。



(3)①若点击“取消验旧”,则不提交验旧,直接进入发票领用填写页面;


②点击“需要验旧”单位,则提交发票验旧信息;验旧成功后进入发票领用填写页面。



(4)点击“新增”,带出可领用的发票信息。



(5)勾选需要领购的发票,录入“申主管请领用数量”,选择领取方式,点击“提交单位” 。


(6)①主管若选择的邮政领取,进入地址填写页面,点击“保存”。




②若选择的非邮政领取,需要选择受理网人的点。




2.3发票领用进度查询


点击【发票领用进度查询】,可查询发票领用的申请记录及办理情况。


点击查询结果中的受理状态的链接可查看申请领用的发票数据以及其他信息(比如快递信息)。



机关

---END---





本期制作团根据队


监制 领购|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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