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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残保金的会计分录(残保金缴纳会计分录)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间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期间,到所在地残联申请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进行审核,再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可以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吗?


不能。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的规定,各单位无论采用何种报销、入账方式,只要接收的是电子专票,则必须归档保存电子专票。单位如果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3、电子专票为何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


4、股权转让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5、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各项税费返还的三代手续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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