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保、支代办付加班费等(引题)
有律师指风险出,由于从事实际劳动的仍是员工个人,并不能改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企业应依法用可靠工(副题)
2019年10执照月,朱某入职江苏某服务公司从事送餐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公司为朱某代办个体工商户注册,让其成立商务服务工作室,再与朱某签订网上《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由朱某承包公司的配送业务。
同年12月,朱某个体在送餐途中摔伤。双方协商赔偿无果后,朱某于去年6月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有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执照裁,要求确认其与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风险裁裁决二者存在劳动代办关系。其后,服务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据朱个体某介绍,工商户其入职后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排班,一天工作时工商户间有时长达9小时。上早班或晚上10点后不忙时,需开会并将视频发给管理吗人员,不上班需向站点站长请假。而工资则由服务公司委托另外可靠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按月发放。
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服务公司表示,其与朱吗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有系,公司作为灵活用工平台,仅将相关业务发包在网站上,并不对朱某进行实际管理,双方签订的协议可证明朱网上某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在平台上承接业务。
今年3月26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