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孩子目前大学在读,属于学历扣除教家长育(关于学历教育,我在前子女教育面提到过,不懂的伙伴们可以附加翻到以前的文章看看,这里不再赘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包括市税务局发布《个人所得学生税热点问题(2021 年 3 月)》第 1 问“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附加’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所得税除?”解答如下,一般情况学生下,参加“个人所得税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个人所得税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专项育专项扣除附加包括扣除。
所以,这位朋友的孩子参加“跨校联合培养”到国外读书期间,原大学继续保留专项其学籍,是可以享受个人子女教育所得税子女教所得税育专项家长附加扣除。大家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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