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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被征用受益归所有人享受(个人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受益人是个人还是集体)





01问

李律师,我们村里要征地了,说是修路,村里面说一亩地给7万块钱,但是隔壁县前两年占的地,一亩地补了9万块。我们觉得7万块太少了,一亩地到底能补多少钱,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答:大家关心的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征收土地时补偿费用的种类和标准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补偿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因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的法定最高补偿标准就是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如果30倍的法定最高补偿标准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国务院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这两个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说明白一点就是可以从卖地款中划出一部分,给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2、法律有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是多少呢?


因为我们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水平相差较大,因此对于被征收前三年的年产值,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个年产值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另外,在国家的倡导下,很多地方政府开始统一制定区片价。在这种情况下,就直接以区片价为准。


3、什么是区片价呢?


区片价是当地政府规定的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


在接待咨询的过程中,娟姐发现有人对区片价的理解存在误区,以为区片价和年产值是一个概念,在计算时需要乘以相应的倍数。在此特别提醒,区片价就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最终值,并不需要再乘以相关倍数。


另外,地方政府在规定区片价时通常制定的是每公顷土地的区片价,因此,大家在查阅资料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单位。


4、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呢?是和耕地一样的补偿标准吗?


关于这个问题,全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土地管理法》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权下放到省一级地方政府,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经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娟姐发现,有些地方规定对耕地以外其他土地征收时,参照耕地的补偿费用,但比耕地的补偿费用低,比如安徽省和福建省都有这样的规定。安徽省甚至规定,征用荒山、荒地的,不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


5、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法律怎么规定的?


对于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也将其补偿标准的制定权下放到省一级地方政府,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


6、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一般情况下怎么补偿?


虽然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大体上总有一个的逻辑可循。这个补偿的内在逻辑就是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以安徽和福建省的规定为例来看,安徽省规定,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福建省规定,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另外,这两个省对于地上树木的补偿标准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大体都是以价值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偿,比如安徽省规定,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投资2倍补偿。


娟姐提示,如果是涉及到大面积的林木,建议请相关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对于同属于地上附着物房屋的补偿,娟姐微信公众号(娟姐的微信公众号:lixj201811)的上一篇文章进行了介绍,大家可以自行前往查看,在此娟姐就不再赘述了。





02问

“李律师,土地征收费用是打给我们个人的,为什么我们村说土地补偿费用只给我们80%,还要扣20%,村里的这个说法有没有依据?”

答: 这个问题还是依照土地征收费用的种类来分开看待。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谁所有,村集体有权力截留吗?


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法律明确规定,是属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对于这部分费用,村里是没有权力截留的。


2、土地补偿费用归谁所有,村集体是否有权力截留?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怎么分配呢?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结合山西、山东、福建等地的规定,娟姐给大家介绍一下常见的处置方式:


1)承包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用归承包人。


2)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体成员。


3)对于土地补偿费,村集体可以截留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个比例,大部分在20%-30%之间。


4)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则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村集体不得截留。


3、安置补偿费用归谁所有,村集体是否有权力截留?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全部支付给失地农民。这项费用一般没有扣留的说法。


娟姐提示,由于区片价同时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偿费用,因此,如果直接以区片价为基数按比例截留费用,被征收人分到手的费用会相对比较少,且由于基层组织监督力量的不健全,大量的费用留在村委会也容易滋生腐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被征收人的村民是可以团结起来,利用村民会议的表决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



03问

李律师,我们家的土地流转出去了,别人家都种好几年了,那这种情况下,我们家还能获得补偿费用吗?


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采用转包和出租方式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而采用转让和互换的,则原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关系消灭,建立了新的承包关系。


因此,在转包和出租的情况下,虽然土地流转出去,仍然可以获得补偿费用,但是在转让和互换的情况下,就不可以获得补偿费用了。


需要提示的是,即使在转包和出租的情况下,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也是归实际所有人所有的,也就是说谁所有谁受益,这个和是否流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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