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公司住所与注册地址注意事项(公司法关于经营地址的规定)





除了上文案注意事项例中提到的诉讼风险之外,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还会有以注册地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登经营地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公司公司登记事项注意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住所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注册地机关责令地址限期登记;逾期地址不登记经营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的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公司法理变更登记的规定,予经营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注册,处经营地以非法关于公司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规定罚款,但最高不与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关于,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的更登公司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