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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社的受益所有人(经济合作社与经济联合社的关系)

河南党建网讯王爱民 李西锋 通讯员 安晓燕 李博)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提高村级组织干事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各村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各类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


一是项目组合,抱团发展。整合前李、卧龙、田北等三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依托田中村草莓、蔬菜和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种植技术和集群优势,采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非主体参股模式,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由田中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和村内种植能手为实际控制人,在田中村流转土地60亩,建设标准化大棚40余个。初期每年净收益约8万元,实现了专业化经营,抱团发展;


三是因地制宜,拓宽渠道。二里头村距镇区所在地不足1公里,习俗逢农历“四”为会期。每年村里需投入大量人力、资金用于维护秩序、清理垃圾等,效果并不理想。今年以来,二里头村转变思路,经村里集体评估、招投标等手续交由第三方管理,制定会期市场管理制度,订立管理合同,仅此一项,每年收益提升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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