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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转让税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张兰杰高级会计师


问:


答:


高级会计师张兰杰回答道: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个人是可以注册成立股权转让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的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税费



设立要求:.必须先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税费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能持批外商独资企业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单从税费方面考虑,建议以香港个人身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企业。


根据外商独资企业(2008)1号文件转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企业所得税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股权转让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企业所得税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转让税[1994]20号)的规定,外藉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法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在分红时,需代扣代缴相关所得税,而自然人股东在分红时,现在仍暂免个人所得税。


上述张兰杰会计师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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