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背景
制定过程
制定思路
本办法的制定国家思路主要体现在:一是明确商标注册档案管理的主体和工商管理职责,科学界定商标注册文件归官方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加强商标注册档案的有效管理;二是商标网注册档案管理形式由纸件管理为主向电子化管理过渡,提高商标注册档案电子化水平,适应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需要;三是由档案保管为主向加强档案的利用拓展,充分提中国升档案管理效能,发挥商标注册档案的积极查询作用。
主要内容
本办法条文共计18条,《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商标注册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附件。
(一)明确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总局商标注册档案保管期限以及档案移交
查询在研究各类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商标的历史作用和工商管理现实作用基础上,以反映商标专用权确立和保护情况为根据,按业务类型和保管期限归纳分类,形成共六类的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直接反映商标专用权确立和变化的商标注册档案永久保网存,仅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确立过程中某环节的文件材料等商标注册档案分别设定5年或商标者10年的保管期限。具体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列举在《商标注册文件材料国家归档范围和商标注册档案管理保管期限表》中。此外,中国根据《档案法》有关要求,规定对保管期限为永久的商标注册档官网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档案总局馆移交官网。(第五、十条)
(二)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内容
办法规定商标电子注册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有关官方电子文件管理标准执行,并应与其元数据一并归档并建立持久有效的关联;商标电子注册档案可采用在线或者离线方式保存,并定期备份。(第七、十一条)
(三)明确商标注册档案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