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看过来!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文明交通”示范作用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武夷许可证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办理文明交通行为的通知》
2021年11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含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文明交通行为与文明创建评优挂钩!
具体机制如何呢?
跟着文明君一起了解一武夷山下吧!
纳入挂钩惩戒处理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分两类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
1. 机动车、非机动车武汉违反规定停放、违反禁鸣喇叭规定。
2. 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加塞、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违法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速、超载,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
3.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劳务派遣车无牌无证、安装遮阳伞、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
4. 驾驶无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报废的代办机动车上路行使,酒(醉)驾、毒驾,无证驾驶。
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及以上责任;
6. 妨碍、阻挠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执行公务违法行为;
7.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
8. 有碍交通安全的其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对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教代办育
交警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教育
(二)行人违法行为
1. 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 乘坐交通工具怎么办乱吐乱扔杂物办理、乱丢烟头、语言粗俗;
3. 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4. 占道摆摊,特别是占用行人过道摆摊;
5. 有碍文明出行的其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对占道摆摊行为进行教育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一)同一人一年内交通违法行为累计3次的,除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罚外,由所在单位对该违法行为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由市委文明办对该单位当年文明单位考评成绩进行相应扣分(每通报一人次扣1分)。
(二)同一人一年内交通违法行为累计5次的,除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罚外,由市委文明办对该违法行为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该单位当年怎么办文明单位考评成绩进行相应扣分(每通报一人次扣2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许可证的,除公安交警部门按规武汉定处罚外,取消该交通违法行为人当年度个人文明单位奖金,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文明单位考评分数扣3分,并限期整改。
1. 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伪造、变造车辆相关证件的行为;
2. 发生交通违法后,不服从交通警察纠正、管理,态度恶劣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
3. 无证驾驶机动车或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
4. 酒(醉)、毒驾行为的;
怎么5. 交通肇事逃逸的;
6武夷山.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单位,对该单位进行怎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在申报省、南平市文明单位时不予推荐;属省、南平市级文明单位的,降为下一级文明单位;属武夷山市级文明单位和初次申请创建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1. 10人以下单位的干部职工中每年度被全市通报人数超过单位总人数的30%;
2. 11-20人单位的干部职工劳务派遣中每年度被全市通报人数超过单位总人数的25%;
3. 21人以上单位的干部职工中每年度被全市通报人数超过单位总人数的20%。
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需要每个人携手共进
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让我们的城市更畅通
家园更和谐
生活更美好
武夷微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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