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湖南省税收奖励政策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湖南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科学编制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新增用地计划由省里统一保障,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通用机场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占用林地指标全省统筹解决。各市州新建通用机场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管理。对于符合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的新建A类、B类通用机场,按照工程费用的10%一次性给予支持,单个机场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从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解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城镇林业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县市政策区人民政府)简化通用机场审批程序。A类通用机场,在通过奖励民航审查并经军方税收核准场址后,由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B类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含飞行营地),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批或核准或备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鼓励新开通航航线。进一步完善全省航线网络布局,加快实现航线常父母态化、网格化、大众化。对于新开通的通航短途载客运输固定航线,给予运营补贴(自发布且运营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所需资金通过国内航线航班奖补资金统筹予以解决。(责任单位:省机场管理集团、省财政厅、民航湖南监管局、省通航服务中心)


三、搭建通航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认定或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每个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补贴资金由各相关部门在对应专项资金中解决。省级创新平台在申报项目环节予以倾斜支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通用航空领域龙头企业、高校院所,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增强通用航空产业链配套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四、深化通航产业合作。支持举办通用航空产品推介会和供求对接会等活动,促进省内整机研制单位向国内外销售民用航空飞行器。将境外知名专业展会列入年度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对出国(境)参展的省内航空企业按补贴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补贴资金从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专项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财政厅)


五、提升通航制造水平。省内航空制造企业新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不含起飞全重150千克以下无人机)整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补贴资金从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支持涡轴、涡桨发动机、飞机起降系统、减速传动系统和关键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领域优势军用技术向通用航空领域转移化,推动省内通航整机动力系统、机载系统等加快实现自主可控。(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六、鼓励通航企业落户湖南。对新落户湖南的通用航空相关企业,以及湖南省省内通用航空企业新建配套公司,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省级当年增量的50%,返还给所在地人民政府,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对于航空企业将总部迁入湖南、通用航空相关企业新落户湖南,以及省内通用航空企业新建配套公司的,鼓励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奖补政策。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湖南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继续有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独生子女用。推广通用航空在巡查处置、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国土测绘、交通指挥、农药喷洒、气象探测等领域应用,将通用航空公共服务和装备产品纳入政府购买相关目录范围,扩大购买规模,将购买通航服务列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鼓励发展通航消费新市场。对开展低空旅游、应急救援、飞行体验、物流快递等市场化服务的通用航空运营企业,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贴息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其发展。省体育局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各项航空运动活动进行推广、普及。支持通航机场建成投运后三年内,免费提供给通航运营、制造、运输等企业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