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新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人口前来新疆安家创业,促进了人口的稳定增长。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新疆总人口达到了2585万人,较202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了18.52%。
而与此同时,新疆人口的老龄化程度也相对较低,根据新疆统计局的数据,新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比为11.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当前新疆退休老人约有150万人左右,虽然与全国相比体量不大,但新疆对于养老服务优化的工作却十分重视,而最近,新疆地区因病或非因工去世企退人员的遗属待遇也有了新变化,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从2021年9月1日起,新疆地区因病或非因工去世企退人员按照新标准发放遗属待遇,无论是丧葬补助金还是一次性抚恤金,均挂钩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为:
在丧葬补助上,补助待遇为上一年度新疆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举个例子:根据新疆人社局的数据,新疆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838元,月均为2903元,则对于今年9月至12月去世的企退人员而言,其丧葬补助金即为5806元。
在抚恤金上,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新疆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其中,发放月数根据社保缴纳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进行划算,计算方式为:
1、社保缴纳:缴费年限在0-5年的,发放月数算3个月,5-10年内的,算6个月,10-15年(含)的,算9个月,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发放月数多增加1个月,最高封底24个月。绝大多数人的缴纳年限都在15年以上,因此发放月数也多在9个月以上。
2、养老金领取:企退人员生前每领取1年养老金,则发放月数需减少1个月
上述两者相减即为最终的发放月数,有些朋友担心,如果退休金领取时间过长,会不会出现发放月数为“负”的情况,实际上发放月数保底为9个月,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我们知道,在2021年9月之前,新疆主要依据关于调整新疆地区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死亡后抚恤待遇标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定遗属待遇。
其中,丧葬补助金为新疆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而抚恤金为企退人员生前月养老金的20倍。
可以看到,无论是在发放依据还是计算标准上,新旧标准都有很多的不同。
假设某新疆地区企退老人在2021年11月7日过世,其社保缴纳年限为30年,养老金领取为16年,则其遗属待遇为:
1、丧葬补助:5806元
2、抚恤金为:2903*9=26127元
合计可得31933元
最后,大家对于新疆地区企退人员的遗属待遇还满意吗?欢迎评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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