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政实施后,契税税率是否有变化的问题。税务部门介绍,根据《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湖南省契税税率为4%。
也就是说,《契税法》与《契税暂行条例》对契税税率的规定是一致的,湖南省对契税的税率规定也是一致的,均未发生变化。
因此,新法实施前与实施后,契税法定税率未发生变化、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税率未发生变化,没有改变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