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商品房契税
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新区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含商业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8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
四、契税缴纳办理地址
(一)线下办理地址
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
地址:新郑市新区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62595500;
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或计算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二)线上办理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较方便快捷,需要上网电脑,需要本人注册)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申报资料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农商行银行卡,完税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新郑新区财政所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申报办理地址:新郑新区文化路与鸿福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向北500米苟郑社区南门西侧)新区契税征收点。
联系人:马亚敏
咨询电话:17837108569
(二)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新区财政所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卡账户。
六、本通告政策解读权归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原文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商品房契税
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智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孟庄镇辖区内已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奖励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至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里。
三、奖励标准
凡在202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8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四、契税缴纳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较方便快捷需要上网电脑,需要本人注册。)
3、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新政市契税征收点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办理或计算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二)现场办理地址:
1、新郑产业新城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业新城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地址:新郑市045乡道中华路西不动产中心
咨询电话:56921640 56921641
2、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往东北约100米)。
咨询电话:62595500
(三)现场办理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原则上不能代办,确需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现场申报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发票、房量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新郑农商行孟庄镇支行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办理契税缴纳补贴必须佩戴口罩。
备注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接受纳税人资料申报。
契税补贴办理地点:新郑农商银行孟庄镇支行(孟祥路与107连接线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咨询电话:0371-62612209(新郑农商行孟庄镇支行)
0371-62466081(孟庄镇财政所)
(二)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备注:纳税人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本通告解释权归孟庄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附原文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商品房契税
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办事处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8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手机下载“郑好办”APP, 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电脑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较方便快捷,需要上网电脑,需要本人注册)
(二)现场办理
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新郑市行政服务大厅税务局窗口,由现场工作人员办理。
电话: 0371-62595500
地址:新郑市文化北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现场办理特别提醒:
(1)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契税缴纳和补贴,必须提前预约并佩戴口 罩。预约当天未到的,视同预约不成功。
(2) 缴纳契税请提前设定银行支付限额,确保顺利缴税。
(三)现行契税缴纳政策
首套住房 | 90㎡及以下 | 1% |
90㎡以上 | 1.5% | |
二套住房 | 90㎡及以下 | 1% |
90㎡以上 | 2% | |
三套住房以上 | 4% | |
商业房 | 4% |
(四)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
四、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申报补贴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发票,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新郑市新华路财政服务中心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必须于两个月之内前往新华路财政服务中心办理补贴手续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电话:0371 -62670040
地址:新郑市金城路法院东100米路南
(二)发放补贴时间
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卡账户。
五、本通告政策解读权归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告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9日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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