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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6号公告解读)


2020年第54号

为加快货物通关,促进贸易便利,方便进出口收发货人及时掌握货物通关状态,现将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开通及接口规范事宜公告如下:


二、为适应企业信息化管理需要,收发货企业可按照《报关单回执报文格式》(见附件2)解析、处理回执数据。


三、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使用说明、回执报文格式如有变更,将通过“互联网 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文档资料”栏目及时发布。


以上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线:12360。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说明.docx


2.报关单回执报文格式.zip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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