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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含义(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不同点是什么)

混合销售和兼营,是税法中比较令人头疼的概念。很多财税人会在此处晕头转向,始终处于看着概念似乎懂,遇到问题不明白的阶段。




但这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因为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务处理是不一样的,判断不对,就可能产生税款多缴或少缴的风险。所以,尽管难分难解,我们依然需要努力去分辨清楚。


混合销售和兼营傻傻分不清?一文教你看懂


兼 营


什么是兼营呢?简单地说,就是经营多种业务。


增值税把经营行为分成了五大类,也就是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有些新入行的朋友不清楚劳务和服务的区别,其实劳务就是专指加工修理修配,而服务是其他的提供劳动以满足他人需要的行为。


如果一个公司,经营行为涉及到上述两类及以上的业务,就可以称之为兼营。


这个其实不难理解,比如我们去移动公司交话费,移动公司同时还卖手机。也就是说,移动公司从事了增值税中的两种不同业务,一种是销售电信服务,一种是销售货物,这两种经营行为彼此间是独立存在的,顾客既可以只缴费,也可以只买手机,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兼营。


兼营怎么缴税呢?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比如移动公司,收取话费执行的是增值电信服务6%,基础电信服务9%的税率,销售手机2019年4月1日以后是按照13%缴税,各算各的税。如果移动公司不能分别核算清楚,税法规定从高适用税率,那就全部按照13%来缴税。当然,移动公司肯定是会算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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