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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海曙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

近日,我院就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合规考察情况及是否可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这也是海曙区首例刑事合规案件听证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担任此次听证会听证员,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慧红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听证议题。自2021年2月18日受理本案后,我院在审查本案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听取属地行政主管机关意见。考虑到该企业经营性质、经营地位、发展规划等因素,如果采取刑事处罚措施处置该案件,可能对行业、企业、属地发展造成较大影响,需慎重稳妥处置。我院于2021年3月22日对该企业作出合规考察决定,考察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考察期限六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合规考察期内的监督工作情况,认为该公司在考察期内能从健全制度完善架构、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畅通渠道全面监督、强化学习培育文化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达到了整改要求,建议予以通过。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刑事合规作为企业犯罪治理的新模式,对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对听证的议项予以支持。


听证员在进行了充分评议后,认为该公司在合规考察期内能针对自身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剖析进行整改、规范企业财务等相关制度并予以落实,一致认为该公司已经通过了合规考察,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听证员也对检察机关在本案处理过程中,能够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出发,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式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供稿: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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