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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行业过路费增值税申报(道路运输业增值税税负率)


一,相关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二,注意事项


1. 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如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不能抵扣进项税。职工探亲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告的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为本单位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因既不属于本单位员工,又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所以就不能抵扣进项税;


3. 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上环节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未缴纳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下环节进项抵扣的问题;


4. 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发票购买方为员工个人的,或者非本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的,不能抵扣;39号公告规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仅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此,取得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手写无效。注明的旅客姓名或者有效证件号码任一项即可抵扣;


6. 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因此不能够计算抵扣。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计算抵扣的依据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三,各类客票要点


1. 公路,出租车手撕车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由于出租车票没有旅客个人信息,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运输方面,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等用以抵扣。目前,专车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地铁公司、专车服务都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发票上的税额为“零”,不可以进行抵扣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3%


2. 航空机票注意事项


直飞机票: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经停机票:全程不能抵扣进项


联程机票:对于国内转机部分的机票可以抵扣进项,对于国际段的机票则不能抵扣进项。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但是,请注意,航空公司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上服务名称会按“国内客票款”“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分项列示,企业可以按照“国内客票款”和“燃油附加费”的税款相加进行抵扣。同时,纳税人需注意,发票税收编码须为“旅客运输”服务,如果为“旅游服务”则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以按照(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


旅行社或网上代订机票取得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企业通过旅行社或网上订票平台订购机票,取得的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税率栏为6%或***的差额征税发票,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但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可以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


3. 铁路方面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1 9%)×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


四,报销流程


1.各单位审核报销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涉及的各项票据,应要求报销人提供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作为记账凭证,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与其他进项发票抵扣联一起装订,留存备查;


2.报销滴滴打车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同时提供行程单,与发票一起打印两份,分别作为记账凭证和抵扣凭证;


3.建立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统计台账,统计企业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种类、汇总金额、可计算抵扣的税额或者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取得专票,也应统计在内并另外单独记录,以备纳税申报时使用。


4.机票报销的管理建议:登机牌 行程单


五,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扣税凭证,应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相应栏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填写在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得的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载明旅客信息的其他客票等,填列在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3.所有上述票据金额、税额应同时在第10栏填列:


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六,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7,具体案例账务处理


案例1


一般纳税人销售部员工小李,2019.04.01到厦门出差,乘坐飞机支付航空机票款1900元,燃油附加费100元,民航发展基金200元,计算其报销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国内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1 9%)*9%=165.14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1834.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5.14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案例2


2019.04.20一般纳税人行政部员工小明出差高铁票218元,计算其报销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218/(1 9%)*9%=18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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