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理财产品(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编者按






高度对标货币基金,在集中度、杠杆率上监管政策不同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的定义,对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投资管理、流动性管控、估值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现金管理类理财的监管要求基本对标货币基金,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末。


“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子公司面临巨大的转型压力:一方面来自内部,即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带来流动性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运营管理等诸多难题;另一方面来自外部,打破刚兑后,银行亟需一个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形式来满足投资者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需求。面对超过4万亿的现金类银行理财整改,机构纷纷表示压力巨大。


一位理财子公司高层对课题组表示,“目前理财子公司的业务严格意义上只有《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这三个管理办法来规范,在涉及到某些具体业务时,如会计估值准则,并没有与之相应的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类产品成为了银行理财转型的“中转点”,现金类产品既对投资、风控、估值等方面能力的要求相对不高,又符合了资管新规对净值型产品的要求,并因其流动性好、风险低、收益稳等优势而被投资者广泛接受。


光大理财“光银现金A”2020年上半年投资报告显示,固定收益投资占产品总资产比例为88.77%,私募资管产品占比11.23%。报告期末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净值比为5.99%,不低于5%的现金类资产比例要求。


有分析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后,T 0现金管理类产品将全面对标货币基金。南财理财课题组将银行现金类新规《征求意见稿》和《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对比,课题组发现,在估值方法、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组合期限、投资组合久期的要求上,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和货币基金的监管要求高度一致,但在集中度、杠杆率指标上,差别较大。货币基金的杠杆率不超过120%,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杠杆率不超过140%。


综上来看,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基金最为相似,二者也存在最为明显的竞争关系。对比之下,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相比货币基金主要存在两点劣势:一是公募基金具有免税优势;二是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有1万元的起售点要求,而货币基金对此没有限制,不过理财子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同样不设销售起点,不受销售门槛的劣势影响。


虽有劣势,但现金管理类产品相比货币基金也具备诸多红利:在产品赎回上,目前所有货币基金T 0赎回受单日1万元额度约束,普通赎回以T 1日和T 2日到账为主,而有较多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交易时间段内额度不受限制、赎回资金实时到账,非交易时段基本能在T 1日到账;在销售渠道上,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依托母行销售,母行是最重要的代销渠道之一;在发行方面,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发行耗时短,只需在理财登记系统提前登记,而公募基金发行则需监管审批,耗时较长。


对于理财子公司而言,在《征求意见稿》后如何布局好现金类产品的方向、策略和路径,值得深思。另外,在投资者教育这一端还需进一步加快速度,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未来可对标基金形成品牌效应以及明星投资经理文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