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艺人避税违法吗(艺人开公司是为了逃税吗)


知名网红偷逃税款被罚


此次被处罚的网络主播是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与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位均为知名网红主播,朱宸慧在微博有1505万粉丝,林珊珊粉丝量稍逊之,但也达到950万。


据杭州税务局稽查局介绍,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朱宸慧、林珊珊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多家个人独资公司,虚构业务,将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二人行为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一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一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对中国商报记者分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税率按照3%-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40%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应缴税率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对于收入动辄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头部网络主播来说,如果按个税缴纳,很容易适用最高45%的边际税率,而将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则能大幅度降低税负。


避税套路多样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及网红的避税套路却不止于此。记者了解到,一些知名人士会在“税收洼地”设立多家个人独资公司,再利用税收核定政策进一步避税。


一些地区为鼓励和吸引外来企业投资入驻,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执行各种降税显著的优惠政策,如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以此降低企业税负,这些区域就被称为税收洼地。“税收洼地”新疆霍尔果斯此前因吸引不少明星网红前去注册公司而知名。如今,上海崇明、奉贤,山东,安徽,江苏,湖北,天津,广西,江西等地也有热门的“税收洼地”。


而原本为了解决企业由于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等问题而采取的核定征收方式(与之相对应的是查账征收方式)也被用来避税,一些“税收洼地”核定后的综合税率大幅降低。有些网络主播还注册多家个人独资公司开展业务,将收益分流,进一步扩大避税面。


征管力度不断加大


不过,在日益加大的税收征管力度之下,网络主播惯用的避税套路或将失灵。


今年9月18日,国家税务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提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同时指出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