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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的增值税属不征税收入吗(增值税即征即退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公司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在退回时招标方支付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参考资料《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二、会计处理


参照贷款服务注释,公司投标支付的保证金,在退回时招标方支付的利息,属于资金占用行为取得的利息,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不含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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