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土地增值税管理,南京地税改变以往“放养管理、经验审核”模式,积极推行“痕迹化管理”,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质量。
提前介入管理,信息变更留痕。建立房地产开发重大变更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变更事项的实时和实地审核,提醒纳税人保护好开发资料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于投资人变更、设计结构和建筑预算造价变更等重大信息,完整留存,及时报备,实现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全过程管理。
实行模板清算,审核过程留痕。全面梳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要求,形成规范制式的审核指引,制作《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表》模板,明确清算审核的步骤、资料要求、涉税风险点,将审核过程具象化、规范化,达到资料审核必留痕迹。
强化管理要求,风险防控留痕。充分利用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完整保存表证单书、人员签字、数据档案等关键用权痕迹,将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列入区级重大合议事项,严格贯彻执法事项集体合议和公开透明原则,防范执法风险,把控自由裁量,做到全程公开、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于 群 薛梦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