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补缴上季度城建税的会计分录(缴纳上月增值税城建税会计分录)


以前年度城建税等附加账务处理


答:补交税金,先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纳税调整)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纳税调整)


贷:银行存款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有滞纳金,缴纳滞纳金时应做如下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城建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 当月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0-80=20


2、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当月应缴增值税×城建税税率=20*7%=1.4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当月应缴增值税×3%=20*3%=0.6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