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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随本金清偿是什么意思(按月付息利随本清是什么意思)


合同编 | 借款利息预先扣除

网友提问


常律谈“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小王的想法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借款的利息是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本案中,小张直接在借款前扣除利息,属于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条中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的规定,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即90万元计算利息,而非按照约定的借款数额100万元计算利息,因此小王只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共99万元。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是关于民间借贷中如何计算利息的规定。借款合同的金额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出借人足额提供借款是其主要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借款人的需要,达到合同目的。但是现实的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往往要求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相应利息,这实质上是变相提高了利率,因为提前在本金中扣息,意味着借款人所得到的借款低于本金,却要支付与借款本金不符的较高利息。


虽然出借人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是和出借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实际上却是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处境达成的明显不太公平的合意,这明显有失交易公平,因此为了促进交易公平,法律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因此在这里提醒借款人,在借款时遇到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只需要偿还实际借款数额及其利息。如果出借人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这种约定是利用借款人处于危困情形达成的,此时借款人可以主张撤销与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只需偿还借款的实际数额以及同期银行利率的利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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