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小区或商业建筑都会入驻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的业务广泛,涉及的税务事项较多,怎样合理处理各项涉税事项,才不会多缴税?
我们先分析物业公司可能会涉及的业务都有哪些?通常来说,物业公司可能会包括以下业务:
1、物业服务,典型业务就是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一般是按物业建筑面积收取;
2、代收的水、电、气费;
3、维修服务费。公司区域的维修不需要收业主单独付费,但业主自主产权区域内的物业如需要修缮,则需要单独向物业公司支付维修服务费;
4、房屋中介服务费。有些物业公司同时会向业主提供房屋租赁或出售的中介服务;
5、广告费。包括外墙、电梯广告位出租收入;
6、不动产租赁费。主要涉及车位的租赁。
物业公司经营上述几大业务,属于典型的兼营行为,没项业务涉及的增值税率是不一样的。最高的如建筑维修,税率为11%,而最低的,如代售自来水,如果选择简易计税的话,征收率为3%。如果物业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那么,税法要求一定要“分别核算”,在没有分别核算的情况下,一律“从高适用税率”。这样一来,如果所有业务都按11%的话,物业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肯定是大幅攀升!因此,要降低物业公司的综合税负,首要前提就是按不同的业务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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