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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文2018)



保荐代表人签名:曲海娜 胡 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6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董、监、高、大股东股份减持合规培训》和《防范内幕交易培训》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及证券事务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董、监、高、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内幕交易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等。


2、详细讲述与董、监、高、大股东减持,内幕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5)《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


三、培训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鸿路钢构给予了积极配合。鸿路钢构接受本次培训的人员通过本次培训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要求及规定,加强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或买卖


2017年 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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