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文市石材产业园标准厂房招租公告
为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做大做强灌阳“黑白根”大理石品牌,打造岭南石材产业示范园,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原则,灌阳县委、县政府决定将位于文市石材产业园约3.5万平方米(一期)的标准厂房整体面向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石材加工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租期限
租期最低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甲方视租赁情况,最长续租期限为20年。
三、招租要求
(一)竞租者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不得有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诉讼(仲裁)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竞租者必须在竞标截止日24小时前将竞租保证金缴纳至以下银行账户,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缴纳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灌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325412010104260797
开户行:灌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招租人将在竞租结果公告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
四、对竞得者的要求
(一)竞得者需在厂房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安装大理石排锯,并正式投产生产加工大理石大板。
(二)竞得者必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达到规模企业(企业业主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年营业应税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入规条件并主动申请入规;已是规模企业的,需重新成立新公司并主动申请入规。
(三)竞得者第一年按6元/平方米/月标准交付租金,之后每年租金以5%逐年递增,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
五、竞得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竞得者依法享受灌阳县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六、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并现场填写相关报名资料(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复印件1份,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
七、报名时间
自2018年8月2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招选大会时间另行通知,竞租结果见后续公告。
八、竞租时递交资料要求
竞租者根据招租要求提交《项目计划书》,内容要求体现投资强度、税收表现、市场推广、品牌宣传、产品研发以及社会效应等六个方面。竞租者可提供其他自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竞租评选方法
招租方将召集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5名以上的单数组成,按照下述分值标准对各报名的竞租者进行集中择优评分。按分值高低排序推荐竞得者。
项目 | 投资强度 | 税收表现 | 市场推广 | 品牌宣传 | 产品研发 | 社会效应 | 总分 |
分数 | 20 | 30 | 10 | 10 | 20 | 10 | 100 |
原则上得分最高的竞租者为竞得者,当第一竞租者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承租时,依法推荐第二竞租者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十、报名地点
灌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灌阳县原地税局大院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4212029 联系人:王先生
招租人:灌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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