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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银行开户身份证不一致(京东金融同一身份证可以开二个帐户吗)

只差一年毕业的大三学生汪某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这样的命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3月8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9名“90后”被判刑后,旁听席一名大学生被告人的父母忍不住掩面而泣。


“白条”与“黑产”


不只是汪某看到了冒充他人打京东白条的“商机”。围绕京东白条的,有一条规模化作业的“黑色产业链”。


在芙蓉区法院2018年8月的一起判例中,6名诈骗京东公司财物的大学生,也是在申请白条时,冒用了其他同学的身份信息。6人均是大学本科生。其中有人在案发时,被公安机关从教学楼带走。


在这起案例中,京东公司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称,白条业务开展以来,湖南有89人被冒用身份信息骗取京东白条赊购额度,京东公司找身份证上人员催款时,身份证本人均表示不是本人所为。


澎湃新闻从公开的裁判文书发现,在诈骗京东白条的犯罪中,实际有两种情形。一是像汪某等人这样,查找到真实大学生信息,向京东公司申请白条,从而进行骗取赊购额度。另一种是伪造虚假的大学生信息,但同样通过京东公司的审核,从而获得京东白条赊购物品。


比如,2018年吉林船营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7名“90后”被告人伪造入学通知书和入学缴费单据,招揽7名社会闲散人员(均已不起诉)冒充吉林市北华大学大一新生,获得京东白条贷款消费近5万元。


在辽宁锦州市太和区的一起判决中,两个80后姐妹召集了12名社会人员,让他们将身份信息填写为渤海大学大一学生,在京东上注册申请白条账号,骗取京东网上商城信用额度9.6万元。


辽宁本溪市溪湖区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显示,被告人伪造大学生身份的方式是——PS图片。判决书称,2016年10月中旬,5名被告人首先通过“不上征信、不用还款、提供身份信息即可下款”等宣传,收揽社会人员身份证件信息,然后找广告公司修改图片,伪造这些社会人员的沈阳药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缴费发票,获取京东的面签通过。


裁判文书显示,京东公司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取白条所持态度是,若被冒用人完全不知情,则京东公司作为受害人向警方报案,追究冒用者的刑事责任。参与办理白条诈骗案的律师介绍,京东公司在准备起诉被告人时,往往准备了一段时间,以方便取证。


百余起已生效判决书显示,这些盗窃、诈骗京东公司财物的案件,自白条业务推出的2014年以来至2018年上半年,不间断持续发生着。


审核漏洞


在这些冒充或者伪造他人信息,诈骗“京东白条”额度的判例中,一个细节令办案律师不解。


“被告人明明是拿别人的身份证去面签的,京东的面签官为何就看不出来呢?而且面签视频还要录制上传到京东总部,为何就没有人把关呢?”3月8日,在天心法院,一名辩护律师对澎湃新闻说,“这就是京东公司自身无法回避的审核漏洞。京东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其风控是有疑问的。”


多名参加庭审的辩护律师向澎湃新闻介绍,相关案件中,京东白条的申请面签过程就是走过场,并不仔细核对申请人的真实情况。“面签官本人,有的就是学校学生兼职的,他们有人故意放任作假,或者和犯罪分子一起做假。”一名律师说。


大学生汪某坚持认为,京东自身漏洞,是他走向犯罪并越陷越深的诱因。而在诈骗京东白条案的多起案例中,法院判词也提到,被告人利用了京东的审核漏洞。


澎湃新闻从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获悉,三个月前,该院判决了汪某等9人诈骗京东案的关联案件。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在申请白条时,冒用了34名在校大学生的身份,通过利用京东公司的审核漏洞,通过了视频面签或当面面签。


这6名被告人均为“95”后,其中第一被告人,一人就冒用了11名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进行面签,他因此获刑二年一个月。


“面签官基本都会让通过,不通过给他们打个小红包,也就通过了。”一位律师介绍,诈骗案审理中,一名被告人曾当庭陈述。


实际上,多份京东被诈骗案的判决书显示,京东内部“监守自盗”的情况非常严重。


如在上述辽宁锦州太和区“80后”姐妹诈骗案中,12名社会人员冒充大学生通过京东面签的原因是——给京东面签员秦某乙、秦某甲(另案处理)一点好处费。


在另一起冒充沈阳药科大学大一新生的诈骗中,被告人通过与该校的驻校京东白条面签员勾结,使其PS的假大学生身份信息通过审核,一次就申请了155个白条帐户。通过该虚假帐户,被告人消费了124万元。


“我最开始打算告诉京东他们存在这个漏洞,但没办法与他们取得联系。(冒充他人通过面签)拿到钱了,心里感觉不一样,这个太简单了,来钱快,后来越陷越深。”汪某接受澎湃新闻采访说。


罪与罚


不管是基于“京东漏洞”还是个人的无知,被告人必然为其行为付出代价。


据起诉书,从2016年9月到2017年7月,汪某等9人作案不到一年,诈骗金额110万元,汪某从中获利20万元,另一主犯张某获利6万元,其他人根据各自诈骗金额,最少的获利1500元。3月8日,经过两轮休庭,审判长宣布了汪某等9人的刑期:汪某获刑10年9个月,张某获刑10年6个月,李某获刑1年8个月,其他人获刑2年4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庭审中,汪某曾对110万元的犯罪金额进行辩解,“我们收到了110万元的货物,但这并非京东公司的实际损失金额,京东售卖的产品是计算了利润的,这中间与售价有差价,希望法庭能按京东的实际损失确定犯罪金额。”犯罪金额对汪某等人的量刑意义重大。刑期对在校大学生被告人来说很重要。在校本科生彭某的辩护人叶崇钊在庭审中指出,“彭某的学校愿意保留他一年的学籍,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让他继续完成学业。”


在宣布刑期时,审判长解释,“经过庭后调查和评议,关于诈骗京东公司的110万元,我们还是采取按销售金额来认定犯罪金额,因为要考虑京东公司合理的运营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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