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中国银行横店支行开户网点查询(中国银行开户网点怎么查询)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二二一年三月


一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76,944,575股(总股本487,715,36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0,770,7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9,713,088.3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通用照明行业,并逐步向车载照明领域拓展。公司拥有涵盖消费照明、专业照明、智慧照明和车用照明四大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民用及商用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所处行业动态、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有专门的供应链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签发《采购大纲》,明确供应商的选择和各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分配,下属子公司依据大纲实施具体采购。下属子公司除一般耗材可以自主采购外,主要的生产用原材料均由公司的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安排。在正常情况下,采购部一般采取按需采购的原则来采购原材料。在特殊情况下,采购部门会根据供应链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进行战略采购行为。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整体生产计划,由ERP、SCM等系统自动依据需求和存货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方式,同时,针对部分型号的产品根据产能情况适当采取库存生产的方式,突出“高周转,低库存”的特点,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灵活多变地组织生产,能更加有效地运作来随时接受订单、随时生产,并且降低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


通用照明产品:公司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消费照明、专业照明和智能照明产品及系统,同时通过公司不断拓展的销售渠道为用户提供需求分析、效果设计、产品定制、安装调试和售后运维等环节的相关服务。产品以直销给遍布中国和全球的分销商、批发商、渠道商和工程商为主。除此之外,在中国市场的To C业务主要通过线上渠道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照明工程业务则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取项目招标信息,准备设计方案,参加投标活动,中标后予以实施。


车载照明产品:公司车载照明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汽车照明领域的相关客户。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中照明器具按照产品类型分类为光源、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公司主要产品为LED光源和灯具,同时也提高照明系统解决方案;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分类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汽车、应急灯等专业领域。公司业务涵盖通用照明及车载照明领域。


1、通用照明行业情况说明:


(1)全球LED照明行业发展情况


照明产品作为国民经济基本生活中的刚需产品,其功能需求随着经济水平发展而不断提升。LED照明产品相比传统照明具有高效节能、绿色环保、寿命长、色彩丰富等优点,同时,LED照明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了成本的大幅下降,LED照明市场在过去十多年迅速增长,带动照明产业整体规模快速扩张,2019年中国照明市场规模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


在全球市场中,中国是照明消费大国,国内照明市场占全球照明市场20%以上,和北美、欧洲为全球最主要的三大照明市场。同时,中国更是全球最大的照明电器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规模优势和产业链优势无可撼动,制造地位无可替代。


(2)国内LED照明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随着国外疫情的不断严峻,替代转移效应持续放大,中国制造在全球出口份额中占比进一步提升,中国照明行业出口总额突破500亿美元,其中LED照明产品累计出口达356亿美元。


随着LED技术逐渐成熟,LED产品对传统产品的替代稳定地呈现此消彼长的循序渐进态势,LED市场规模持续增加。而同时,行业增速开始逐步放缓,行业进入整合阶段,国内照明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2019年呈现负增长,同时随着汇率的波动,抗风险能力弱的企业将不断被淘汰。


2、车载照明行业情况说明:


近年来,LED车灯凭借高节能性、高耐用性、响应速度快、亮度衰减低、使用成本低和使用寿命长等优势逐渐应用于中高端汽车市场,并不断向中低端汽车市场渗透,随着LED渗透率的提升,其市场增长速度远高于车灯和车辆增长速度。


全球车灯市场目前有2,000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目前主要以外资企业为主,小糸、法雷奥、斯坦雷、海拉和马瑞利等占据优势地位,占据近7成左右的市场,国内企业近年来也在不断成长。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车载照明行业带来了巨大机遇,催动LED车灯渗透率快速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7,525,578.38元,同比增长6.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057,437.92元,同比增长1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2,443,244.04元,同比增长5.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267,189.07元,同比增长33.12%。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89,434,096.58元,同比增长8.8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同意以上内容于2021年3月11日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董事长:倪强


202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0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周夏飞、黄平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76,944,575股(总股本487,715,36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0,770,7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9,713,088.3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2021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1年度(具体时间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2021年度的战略目标,结合往年的相关交易情况,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提出预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基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投资信心,拟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 本次调整前的回购用途: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用途: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10,770,7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并于2019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66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9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截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10,770,7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回购最高价为15.15元/股,回购最低价为8.93元/股,回购均价13.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40,011,013.48元。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公告披露前一日,经自查,公司董事长倪强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9年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39,100股,增持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除上述主体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由


公司基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四、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770,7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7,715,366股变更为476,944,575股。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


五、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旨在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亦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持股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在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5,544,352.23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87,926,793.93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5,876,481.0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1,149,064.46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0,592,012.7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0,775,114.35元(包含利息收入44,731,287.25元,扣除手续费11,820.67元),现金管理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以自有资金继续推进该项目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两笔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公司共取得上述理财收益1,406,438.3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度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10,590万元,超出部分413.19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2: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3: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0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912.0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912.0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计募集资金111,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6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686.5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24号” 《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三)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于2017 年 4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作延期调整,从2016年12月延期至201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从2017年12月延至2018年12月,并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从2017年6月延至2018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变更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并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将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从2017年6月延至2018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9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912.04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和“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912.0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56%。


“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和“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尚有待支付款项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上述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款项将继续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节余的具体原因


1、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该募投项目建设已完成基本投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该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较好地控制了成本,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另一方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益,形成少量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对场地布局方案、相关设备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另一方面,依托公司现有的研发体系,通过技改、调剂、共享等手段提高研发设备效率,从而节约了研发设备购置费、改造及装修费,此外,公司还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将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8,912.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将“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故同意上述事项。


监事会意见: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当前整体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770,7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7,715,366股变更为476,944,57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的运营和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同意在上述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的情况下,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累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到期时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同约定的外汇价格的情况。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业务专业性强,实施过程复杂,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应收账款账期进行外汇回款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2、公司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3、公司严禁超过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