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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银行开户几天后有定存宝(富民银行定存宝12月专享)



开启本期话题钱,先聊下昨天(2月18日),监管公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虽然银行、保险公司方面之前其实也有相关文件,比如《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82号)和《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15号),虽然本次都废止了。但也算是将声誉风险管理拉升到了一个新的、独立的位置


我摘录了几条有趣的内容,供大家看看。


第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声誉风险应对处置,按照声誉事件的不同级别,灵活采取相应措施,可包括:


......


(五)对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服务质量弊病、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并视情公开,展现真诚担当的社会形象;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咳咳,这个非常好,对于“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服务质量弊病...”这几个字一下子就映入我的眼帘了。在此,我也由衷希望目前的银行在未来,都可以视情公开,展现真诚担当的社会形象


第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定期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覆盖内部管理、产品设计、业务流程、外部关系等方面,从源头减少声誉风险触发因素,持续完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相关内部制度。


.....


第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与投诉、举报、调解、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有关合理诉求,防止处理不当引发声誉风险。


第十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统一管理的采访接待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公开信息,避免误读误解引发声誉风险。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定期声誉风险排查中,特别提到了“产品设计”、“业务流程”。也提到了银行,需要及时回应和解决有关合理诉求。更有提到了“采访接待”、“信息发布实际”,要求“准确公开信息”,避免“误读误解”。


这个对大部分银行来说,需要把握尺度和时机,也是一件难事。希望银行们能圆满达成这个额要求。


《办法》保留了原两部指引的适用对象,即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同时,考虑到声誉风险态势和行业重要性,还增加了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作为直接适用对象。此外,还明确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办法》执行,引导各种类型的金融行业机构共同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角色的新增,包括要求其他金融机构参考该《办法》执行,共同提高声誉风险管理的水平。


看到这边,相信不少朋友可能会有跟我同样的感受,金融“稳定”的诉求和决心。所以从低风险偏好用户的角度上说,国内这种底层金融环境的求稳的现状比什么都重要。真给你东南亚其他国家银行的高存款利率,你敢存吗?



一、多嘴几件事

汇总下近期我了解到的几件事和信息,供各位参考下:


1、部分三方平台还有面向用户的存款产品可售,除了某滴,个人建议尽量都别碰了;


2、华瑞银行的转让产品(实际为4.0%),渐入佳境;


3、新安银行公众号下架智能存款了(如果有还能看到的,可以联系我);


5、振兴银行的产品还有,按年付息(4.7%)目前是时不时有额度;


6、苏宁银行的产品还有(3.12%抵押、3.58%....详见分享的清单),实测需要找客户经理开通权限(但据说苏宁金融上操作,利率更高,未能核实到);


7、最近裕民貌似贴X操作的事,鸽子了一批人。另外客户经理满世界加人推销,连我都被骚扰了好几次,莫名有点烦(不是说产品不行哦);


8、传说的利丰村镇上新产品了,可惜利率只有5%,略为了鸡肋;


营销运营真的一门要好好学习的东西。产品再好,方法不行,好东西就卖出了廉价感。某些银行的操作其实是很值得好好学习的(比如发0.1%券的那家银行),但是有些银行的操作,就是恨铁不成钢。愣是存款业务搞得像某些廉价保险销售一样(就好比部分保险产品呢是好东西,结果被玩坏了...)...



二、聊下富民银行的定存宝

上2期,我们聊到了监管在专栏里提到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的产品已经全部清零的说法。有些朋友就问了,那新疆汇和银行的年年汇和富民银行的定存宝怎么感觉也是这种产品呢?它们怎么没有清退呢?


这里有个简单的逻辑,可以跟各位达成一个共识:


1.基于监管的清零表述,我们可以完全认定,定存宝不算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的产品;


2.这个产品的合规性,我们有待后续看,至少目前没有明确说不合规;


*以下信息,基于产品说明和协议内容判断,实际以银行的解释为准。


还是特别拿富民银行的定存宝说下吧。首先从现有产品说明来看,它其实是一个短期的固定期限存款产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产品),赋予了一个“自动转存”的属性。


比如定存宝1月,其实本质对应的就是存期1个月的固定期限存款。以此类推,就是定存宝12月,对应的存期就是12个月。


所谓“自动转存”是指,在你的存款产品满约定存期后,银行不自动兑付本息。本金按满期利率(约定利率)转存,后续利息在你支取时兑付。


有没有发现和周期付息的产品似乎很类似


本质都是短中期固定期限存款,叠加“自动转存”,只是自动转存的处理有一定的差异性。


那究竟哪种更好呢?


富民银行的定存宝产品,相对周期付息的产品更灵活,复利层面上考虑呢,则会略低一些。


原本此类产品,按照靠档计息的历史经历来看,需要考虑清退的可能。但是目前来看,政策基调是已存的存款产品是可以正常到期兑付的,所以定存宝的优势其实会略少一点。


考虑到这种产品满期之后的高利率支取,势必会带来存款的不稳定性。也会给银行带来不少流动性的考验。与周期付息的产品相对,一般用户出于规避利率损失的诉求,多半会优先支取此类产品呢。利率上行通道(近期可能性很低),一旦有更好的产品出现,支取的情况就会更严重。


所以最后的问题来了,你认为这个富民银行的定存宝产品未来能合规吗?会长久存在吗?



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给积分?

之前我们也聊过几期关于存款的创新有没有兼顾银行流动性和储户需求的可能。也简单提了几种未来可能出现的存款产品形态,期待后续吧。


这个部分聊的这个“骚套路”,不是一个新产品,也是年前就出现了一段时间。基于同业相互交流的可能性,本以为会有银行跟进,想着放到一起聊。可惜迄今没有出现第二家银行有类似的产品,如果还请告诉我。


这个产品是?就是众邦银行的定期存款5年(支取无忧版)。乍看之下,50元起存,5年定期,4.78%的利率也不算高。提前支取,也是按活期利率计算。


但是细看之下,会发现,提前支取除了活期利率之外,还有额外数量的积分奖励(bang豆)。看似是个定期,其实是个“伪活期”。


这个额外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


以官方的“栗子”来说,1万元1年可以获取3万多bang豆(差不多市值300吧),折算年利率差不多3%。加上活期利率0.35%,就是3.35%(实际测试貌似跟存期也有关系,短期只有2%,问客服也问不出具体规则,残念啊)。


那个所谓的暖冬活动也根据示例,简单测算了下,差不多是1.8%的利率奖励(每日给)。配合到期利率、活期利率....2个字“鸡肋”。


所以最后的问题又来了,你认为这个众邦银行的这个操作能合规吗?会长久存在吗?你觉得合规吗?



四、唠叨几句

看到很有朋友在评论里吐槽禁止异地揽储这件事,但大家看到的可能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如何?


为什么在这个节点,这个时候去痛下决心,拉急刹车...


这个其实是更值得大家去思考。


鉴于当前形势。《线上存款产品清单》就不再放文末。后续将不定期在群内更新了,万分抱歉,还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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