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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来恩律师事务所(加拿大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

《失孤》原型父子相认,郭刚堂一家终于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儿子,这本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后续却向着出乎意料的方向发展上海了。原律师事务所来,离家已经24年的郭新振并没有选择回到办事处亲生父母的身旁,而是打算未来留在养父母身边,认为“养父母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




虽然客观来说,郭新振在河南工作,离养父母比较办事处近,他也承诺假期会经常回去亲生父母家看看。而且郭刚堂夫妇也表态说一切按孩子的意愿来,他爱待在哪边就在哪边,只要孩子心里舒服就行。但是郭新振这样的决定还是引发了网络上的争议。



有网友犀利指出,所谓的“养父母”其实就是拐卖案件中的“加拿大买家”,也参与到了犯罪,也间接造成了郭刚堂一家的悲剧。郭新振在得知自己是被拐卖之后,依然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的行为,对亲生父母太过残酷。




但也有人持不同观点,觉得代入一下郭新振也可以理解,被拐的时候他只有2岁,完全相当于白纸一张,养父母和他朝夕相处,养育了他长大,培养他上大学,这样的感情也不可能是一下子就能割舍的。






网友们的看法各有立场,争执不下,也恰恰反映出郭新振目前的两难境地,情感与理智,总是充满了矛盾。据说郭刚堂曾经骑着摩托车走到河南省时,还曾路过儿子所在的县级市,相当于擦肩而过,听上去令人相加拿大当五味杂陈。而这样的结局,别说网友,就连研究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对此也持有不同的看法。



法律博主恩周兆成第一时间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律师事务所认为,对于郭振的养父母,如果存在收买行为,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养父母没有虐待郭新振,也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但依然是犯罪。收买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抚养关系不能被法律所保护,郭新振对“养父母”也没有赡养义务。



身为法学博士的储殷教授,也专门录制视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其实也考虑过会有这个结局。有时候因为分离时间过长,被拐卖的儿童最后选择和养父母过的案例不在少数。




他对于郭新振的选择似乎能够理解,还说出了三点理由:一是来郭家父子相认,郭刚堂多年的心愿实现了。二是他认为,虽然郭新来振决定和养父母在一起,但储殷认为孩子也不会就这么把亲生父母放下,需要慢慢培养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感情。三是他认为郭新振也是受害者,即使结局不是大团圆,也要理解和尊重恩,不要去打扰他们一家。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对于郭刚堂和郭新振来说,离散的24年让他们在精神及情感上都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还是真诚希望上海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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