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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区别(建筑行业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区别)

甲商场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当月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6.15 万(含税),且全部开具发票。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7.15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1 万元;企业自用的水费1.03 万元(假设这里不含污水处理费且分开核算),代商户向供水厂缴纳的5.12 万元(含税),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 一般计税


A. 增值税销项税额=水费收入/(1 税率)*税率


=6.15/(1 9%)*9%=0.51 万元


B. 增值税进项税额=水费支出/(1 征收率)*征收率


=(7.15-1)/(1 3%)*3%=0.18 万元


C. 一般计税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0.51-0.18=0.33 万元


2. 简易差额计税


A. 简易差额计税应交税额=(水费收入-水费支出)/(1 征收率)*征收率


=(6.15-5.12)/(1 3%)*3%=0.03 万元


B. 增值税进项税额=自用水费/(1 征收率)*征收率


=1.03/(1 3%)*3%=0.03 万元


3. 结论


按照一般计税方式计算出的水费利润应缴纳的增值税为0.33 万元;按照简易差额计税方式计算出的水费利润应缴纳的增值税为0.03 万元,且自用部分仍可抵扣0.03 万元进项税额。水费的简易差额计税与一般计税相比,在本案例中可节省缴增值税约0.3 万元,所以,为了降低公司税负,水费简易差额计税更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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