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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局服务热线(工商局人工服务电话)

通 知


在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在6月30日之服务前,在“内蒙古企业信用人工信息公示系统热线”进行年报公示!


1.未按时年服务电话报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满3内蒙古年未年报企业、农工商局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将工商局:人工


列入严重违法企服务电话业名单!


通过企业服务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热线社会公示!


奈内蒙古曼旗工商管理局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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