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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是指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人数限制为)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如发生股权转让、股东变更,则公司就会共存两类股东:


一类是发起人股东,一类是股东。


通常,他们的称呼没有什么区别,都叫“股东”,这就使得“发起人数人股东”往往被忽视。


发起人股东和股东大什么有不同。







01


发起人股东是谁?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发起人股东。


发起人股东一般要做三件事:筹办公司设立事务、签署公司初始章程、认购公司原始出资。


你可能会有疑问:除了辛苦点,好像没有什么特别?


随着一家公司从无到有,发起人股东除了辛苦一些,其最具价值的特别之处在于:开辟了权力源泉。什么


我们常常听到“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发起人股东就是公司这部“公司宪法”的创立者。


吃水不忘挖井人的,发起人股东就是挖井人本人公司,决定了井的位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形状(商业模式)、深浅(发展战略)等。







02


发起人股东有何不同?




首先需要明确,在公司发展中,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入公司的新股东,即是我们通常认为的“股东”,不具有发起人股东的外衣。


发起人股东的外衣只能穿在一个人身上,并且不能为脱下,也不能转出去。


相对而言,发起人股东的不同之处表现发起人在:


1)具有创设初始章程等先天权利


2)承担筹限制备设立公司的一系列义务


3)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的民事责任


如: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问题


4)承担公司设立中的民事责任


如:公司设立中,发起人履职时造成他人损失的赔偿问题


5)承担公司设立后的民事责任


如:资本充实责任,全体发起人对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缴纳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权利、义务、责任的内容在我们《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详细的规定限制,不再赘述。


发起人股东与股东相比,最需要值得注意的是:资本充实责任。







03


发起人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




发起人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主要是全体发起人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连带出资义务。


这一点,改变了对“有限责任”的认知。


我们知道,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一般情况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有限责任公人数司,无论公司的负债有多大,持股10%的股东只承担10万元的责任。


但对发起人股东而言,责任的不止10%。


例如:两人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持股分别为90%和10%,持股10%的股东已实缴,持股90%的未实缴。


公司经营不善,产生较大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是指带清偿责任。


债权人还有权要求公司发起人和未出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持股10%的发起人股东,即使已经实缴,也需要对持股90%但未实缴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即持股10%的发起人股东,承担的责任为100%。







04


给创业者的建议




我们把上述法律场景还原到现实场景中,就意味着:


合伙创业开公司,你的出资能力很重要,合发起人伙人的出资能力也很重要。


你认缴,我认缴,大家都是指要及时缴;


你认缴,我实缴,最后谁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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