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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产品商标注册办理公司(东莞清洁公司)


4家水厂被罚


通报中,东莞市寮步盈力饮用纯公司净水厂、东莞市泗海饮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高山源饮用水厂、东莞市塘厦钱盛饮用水厂等四家水厂上榜,上榜的品产品牌有“名乐氏饮用纯净水”、“一濓饮用纯净水”、“益龙泉包装饮用水”等。


被查出的问题均是生产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办理标准。其中,东莞市寮步盈力饮用纯净水厂更是“名乐氏饮用纯净水”、“一濓饮用纯净水寮步”两款水被查出该指标不符合规定。


其中,东莞市泗海饮品有限公司是被罚款最多、也是受罚最重的一家,除了没收违法所得83.7元、罚款9万元外,该公司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东莞的主管人员刘意宏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还被禁止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贝亲、彪马等品牌被侵权


南都记者看到,知名品牌被侵权问题频繁被通报,其中,东莞市长安尚远婴童用品店、峥惠婴童用品店经营期间销售侵犯“Pigeon”、“贝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瓶、奶嘴被各罚一万元商标注册。


同是被罚1万元的还有东莞市长安守福珠宝店,该店在经营期间未经“六福”、“六福珠宝”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擅自在店招牌、灯布装饰、标签、包装盒上使用与“六福”、“六福珠宝”商标近似的“金六福”、“金六福珠宝”标识。


此外,自然人韩晓聪经营的彪马特卖场销售侵犯“彪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被没收侵犯彪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短袖T恤66件、短裤5件、裙子7件、薄卫衣77件、厚卫衣26件、夏日长裤66件、冬日长裤33件、外套64件;并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附具体被罚名单(数据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 .东莞市寮步盈力饮用纯净水厂:生产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名乐氏饮用纯净水”产品、“一濓饮用纯净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890元、罚款60000元


2. 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熟黄豆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办理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60000元


3. 东莞市泗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益龙泉包装饮用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3.清洁7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禁止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东莞市泗海饮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意宏自处罚决定作出之东莞日起五年内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清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罚款90000元


4.东莞市长安尚远婴童用品店:经营期间销售侵犯“Pigeon”、“贝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瓶、奶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没收并销毁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瓶4个、奶嘴32个;罚款10000元


5.东莞市长安峥惠婴童用品店:经营期间销售侵犯“Pigeon”、“贝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瓶、奶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没收并销毁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瓶9只、奶嘴2只;罚款10000元


6. 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酸价”项目不符合公司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红枣面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款,没收当事人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枣面包”118袋;没收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枣面包”的违法所得210.9元;罚款50000元


7. 东莞市高山源饮用水厂:生产“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包装饮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没收当事人生产涉案“仙景山泉饮用纯净水”“锦源包装饮用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4.8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


8. 东莞市塘厦钱盛饮用水厂:生产“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寮步品“包装饮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340元;罚款50000元


9. 东莞市清凤食品有限公司: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客家腊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8袋“客家腊肉”、没收违法所得280元、罚款100000元。


10.东莞市长安守福珠宝店:经营期间未经“六福”、“六福珠宝”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擅自在店招牌、灯布装饰、标签、包装盒上使用与“六福”、“六福珠宝”商标近似的“金六福”、“金六福珠宝”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罚款10000元


11. 广东瀚升药业商标注册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药品“海金沙”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31.68元。


13.东莞市倍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非法买卖认证证书 ,根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罚款30000元


14. 东莞市协和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数字式电子体温计” ,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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