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现金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库存现金)

今天继续为大家


推出社会组织财务审计中的常见问题


本期主题是超范围使用现金




朋友们好,继上期关于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管理条例住宿问题的讨论后,今天与朋友们探讨一下社会组织经常出现的另一个问题,超范围使用现金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今天所讨论的是财务领域的超范围使用,其实财务方面超范围问题往往是业务活动超范围的映射,下面我们就针对社会组织超范围使用现金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库存

社会组织超范围使用现金的情形是所有超范围问题中发生频率最高的,常见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用现金支付会议费、购买礼品费、大额餐费、房租物业费、加油费及汽车修理费、相关物料制作费、现金还款和各类咨询费。




举个栗子


2022年元旦前,某社会组织为向辛苦了一年的员工们表示感谢,为每位员工购买了5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花费12000元,财务人员使用现金支暂行付了购物卡费用。


在年后进行的年度财务审计中事务所提出社会组织存在超范围使用现金和超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审计过程中,社会组织财务人员一般都知道超范围使用现金是违规行为,现金但在与社会组织负责人核实情况时,多数负责人都表示不知道有使用现金方面的管理规定,认为钱不就是花的吗库存,现金、支票、转账暂行没啥区别... 当然不是!


在这里我们可要向社会组织负责人普及一下基本财务知识条例了,以免由于负责人不熟悉财务知识,错误决管理策引发财务违规,一不小心让财务人员当了背锅侠。


早在1998年我国就颁布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并于2011年进行修订。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开户单位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管理款;


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以上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朋友们可要记住了,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超出范围的情况~


还要提醒一下社会组织负责人,要想成管理条例为一名出色的管理者,除了具备专业知识以外,财务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哦。社会组织存在财务问题决不只是财务人员个人的问题,多数情况可能是由于管理者缺乏财务基本知识导致的。


话不多少,干货即可,关于超范围使用现金的问题就说到这儿,下期将为大家推出另一条例个经常出现的超范围问题:超范围开具票据。


敬请期待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