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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许可证图片(化妆品资质证书有哪些)


这些化妆品新规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起来哪些看看吧。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哪些》


2021年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2021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这是我国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定》明确了立法目化妆品的、适用范围、儿童化妆品定义、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规定了覆盖注册备化妆品案管理、标签许可证标识、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等全链条监管要求,指导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5月有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资质证书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的部分内容


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供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经营祛斑美白功能许可证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关于祛斑美白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评价检验报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申请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关于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图片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申请经营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


应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为保障《化妆品功效宣图片称评价规范》(下称《规范》)相关规定平稳落地,国家药监局设置了相应过渡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应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


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下称《技术导则》)中化妆资质证书品安有全评估有关规定设置了三年过渡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在2024年5月1日前,可提交简化版《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


新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临时用户权限失效


(河南经济广播)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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