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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固体饮料属于拿个类目(固体饮料是什么意思)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固体饮料产品应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固体饮料”字样,同时应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类目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此前生产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固体饮料”名称需醒目标示


《公告》规定,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等最小销售单元,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


《公告》还要求,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此次《公告》重点在于通过标签标示、警示用语、宣传语等方面的规定,直接针对固体饮料冒充特殊食品的惯用伪装伎俩。


新京报记者曾在2019年是什么5月实地调查发现,北京3家医院院内商店售卖标称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类目具有固体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其中,宁波特壹“佳瑞宝”为固体饮料,但名称为“氨基酸配方粉”,且包装正面印有“适宜为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过敏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售价达338元/罐(400g)。金饮料大洋“特能舒疸”标称为“高胆红素血征黄疸期营养支持固体饮料”,但同时又打出了“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售价高达568元/罐(360g)。两家企业均没有特医食品生产资质,后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商标注册门予以行政处罚。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此前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意思固体饮料在包装、文字、商品名、企业名、售价上都在模仿特医食品,如果单以固体饮料的类别销售,显然卖不上这么高的价格。”


假冒特医食品受重拳整治


早在2010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就曾发布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正确区分特医食品与固体饮料。


所谓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拿个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意思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而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此前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2020年湖南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案开始,监管部门对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一直从严监管。2020年5月,湖南永兴县多名家长发现孩子食用“倍氨敏”产品后身体出现异常。2021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涉事母婴店经营者被湖南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对生产商天津德恒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2021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特医食品“突出特医食品标示特点和警示用语,警示消费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厉梁秋表示,其主要目的在于方便消费者清晰选择特医食品,有效区分固体饮料,下一步还将推行特医食品专门标识拿个。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全国政协委员鲁晓明《关于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属于提案》的答复,起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修订《固体饮料》相关标准,加强特医食品在内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等,正是“不断完善长效防范机制,从源头避免虚假标识、夸大宣传、冒充特医食固体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延展】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典型案件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查处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称,执法部门已查扣涉事企业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属于6款产品6643听、查扣青岛金大洋食品有限公司5款产品862罐,责令企业停产召回,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由60名家长参与维权、波及广州10余家医院的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案迎来行政处罚结果。涉事产品“贝儿呔”“敏儿舒”“特益高”背后的总经销商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致使消费者将固体饮料误认为是是什么特医食品,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商标注册、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管局通报固体饮料“倍氨敏”冒充特医奶粉相关案情,涉事母婴用品连锁店经营者被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并已赔偿消费者近103万元,对生产商天津德恒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天眼查显示,2020年8月,天津德恒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执法部门合计罚没6饮料17349元,又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2021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被罚1452.57万元,企业第一责任人邓某某被罚284.62万元。深圳益康元10款产品(共24864罐)标签存在利用产品名称、图形、文字、色差、字体、字号等多个信息点重复指向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误导消费者。


2021年11月,李某谎称销售的“五行干细胞”“洋格纳”等固体饮料可以治疗多种疾病,骗取多名老年人信任,分别以每盒1990元、2490元的价格出售,获利21万余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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