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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税收政策,黑龙江税收政策调整说明

想了解纳税有什么政策优惠的朋友可以看看有关黑龙江税收政策调整说明有内容介绍。详细请看旅游业税收政策穿透,调整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农民专业合作社 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农业机械销售都有哪些免税政策呢?,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房地产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1.旅游业税收政策穿透

一、旅游业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七生活服务、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二、旅游业差额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1、差额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2、扣除凭证要求以上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扣除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备注:差额扣除不必一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的凭证。如果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有效凭证”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建议取得的上述发票最好为普通发票。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会导致税务系统出现大量的流失票3、旅游业一般纳税人是硬差还是软差(硬差)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扣除凭证并不必须是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有效凭证都可以,但是,如果专用发票用于差额扣除了,那么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注意1:一般纳税人选择了差额纳税,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这些票据尽量不要取得专票,因为,取得专票不允许抵扣进项,不论证会有滞留票风险,论证了再转出会有频繁转出进项的风控风险注意2:一般纳税人选择了差额纳税,是企业所有进项票都不允许抵扣吗?不是的,只是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的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活动,产生的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只限这几项费用(文件中这几项陈费用后面连一个“等”字都没有),那么这几项费用以外的费用(比如旅游企业支付的办公费用和业务人员出差等不是为旅客支付而是自己公司发生的成本费用)取得的专票是可以抵扣进行的注意3:一般纳税人能不能选择不按差额纳税呢?完全可以,但旅客的哪些费用属于生活服务(而且旅客运输服务的飞机票是可以抵扣了,但2021年39号文件规定提自己公司员工的旅行运输服务,不是旅游运运输服,也不是企业自己的员工),要想抵扣旅客的机票进项有难度,其他为生活服务是不能抵扣,会导致旅游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加大三、扣除的费用的发票规定(1)一种将服务费开专票和将扣除费用部分开曾票采用差额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可以扣除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另一种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四、举例说明:例1:兴兴通旅游服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共取得旅游收入100万元,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他单位支付住宿费70万元(取得普票)、分包给携程费10万元、分包给美团费用10万元,分包费均取得普通发票。兴兴公司本月没有其他业务,不考虑上期留抵;1. 本期可扣除项目金额=70+10+10=90万元2. 将本期取得的含税收入10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三)第3栏第1列。3. 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9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三)第3栏第3列、第4列以及第5列4. 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含税收入100万元-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90万元=1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1.06=94339.62元销项税额=94339.62*6%=5660.37元(1)将本月的专用发票,通过计算得出发票金额100万元与税额56603.70元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第1、2列。(2)将扣除项目金额9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第12列。(3)计算得出的扣除后的销项税额5660.37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第14列。本列数应等于差额征税发票上的税额5660.37元例2:兴兴通旅游服务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5月共取得旅游收入100万元,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其他单位支付住宿费70万元(取得普票)、分包给携程费10万元、分包给美团费用10万元,分包费均取得普通发票。兴兴通公司本月没有其他业务;1. 本期可扣除项目金额=70+10+10=90万元2. 将本期取得的含税收入10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三)第3栏第1列。3. 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9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三)第3栏第3列、第4列以及第5列4. 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含税收入100万元-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90万元=1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1.06=94339.62元销项税额=94339.62*6%=5660.37元(1)将本月的专用发票,通过计算得出发票金额100万元与税额56603.70元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第1、2列。(2)将扣除项目金额90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第12列。(3)计算得出的扣除后的销项税额5660.37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第14列。本列数应等于差额征税发票上的税额5660.37元

2.调整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 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 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 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农民专业合作社 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说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黑龙江减免4项税负,自2008年7月1日施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出台的税收政策,将有利于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成本,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持续发展。

该《通知》明确了以下四项减免税政策: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作为由农民自愿组建,围绕同一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而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可以代表社员与外界签订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农民合作社还享有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金融支持。

200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及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指出,今年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

该《通知》指出,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税收政策黑龙江税收政策

4.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科技进步和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011年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近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就业规模扩大和就业结构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适应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着重支持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主创业。

二是扩大享受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四是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享受对象上体现了普惠性,在管理方式上突出了规范性,并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适应了当前我国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同时,通过设置行业限制、加强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主创业证》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避免产生税收征管漏洞。

《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为确保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通知》还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和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5.农业机械销售都有哪些免税政策呢?

1、批发和零售农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不免税。只在增值税方面可享受免税优惠。说明

2、依据财税[2001]113号文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从事批发、零售农机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不管国家是否有补贴。(生产销售农机的工业企业不免)

3、企业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免征增值税的备案手续即可。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也就是说农机在农机生产厂出厂销售时,按13%的税率征税。各级、各类农机经销机构(企业)将从生产厂购进的农机再销售时,是免征增值税的。也就是在农机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

6.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

 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

  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

  4、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增值税。

  5、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可免征增值税。

  6、.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调整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所得税抵免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7、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确定。

  8、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此外,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条的规定,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9、对渔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1)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近海及内水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有农口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国有农口渔业企业从事渔业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征免所得税。

  (4)渔业企业兼营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的,必须将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分别核算。划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5)从事远洋、外海捕捞业务的内资渔业企业应将“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或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政策

  10、对国有农口企业的优惠政策

  (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除上述政策外,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还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遇有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4)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否则,应全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对家禽行业的优惠政策

  (1)、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2、个人所得税

  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14、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15、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7.房地产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房地产业相关的税真多! 增值税、三项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各项加起来。总之,看着就头大,更别说纳税的时候有多心疼了。

房地产涉及的行业也真的太多了! 例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材、广告、旅游、营销策划、安装、商业等行业。 所以,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机构,辐射范围也很广,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 同时,这些行业容易面临税负高的问题!

例如建设工程、设计、材料、推广、营销策划等业务,如果难以取得全额成本票,25%的企业所得税就必须上交,特别是年底计算年终利润时,财务们真的想哭,老板压力大,财务压力也大。

对公司来说,目前比较优质的减税方式是享受税收相关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综合税负。 适用于上述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第一是财政支持政策以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形式进入优惠政策园区,合理分包原公司业务或正常开展业务后,在园区纳税即可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支持政策,支持基数为地方保留部分(增值税地方保留50%,企业所得税地方保留40% ),支持比例为70%~90%% 例如,园区某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可获得1000万*50%*80%=400万的支持。 也就是说,实际上只需支付增值税600万美元,地方政府奖励返还400万。

以上关于介绍:黑龙江税收政策调整说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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