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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营改增文件(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原标题:政策解析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可以进行选择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销售服务”包括哪些?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销售服务包括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交通运输服务”包括哪些?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哪些服务?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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