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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是什么(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是工资薪金吗)

导读:保险营销员的收入是跟自己业绩挂钩,当月销售的保险越多,其收入就会越多。有些保险营销员当月售卖的保险比较多,当月的佣金收入到了非常高的地步,保险公司会计不知道怎么样给他算个税,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如何缴个税?


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如何缴个税


保险营销员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如果业务员为保险公司员工,那么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扣除个人工资、五险一金之后的部分缴纳个税。如果是保险代理人身份,按照收入的60%缴纳个税,也就是3600元需要缴纳个税。适用的税率按照个税表扣税。






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税款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每月预扣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收入×(1-20%)-不含增值税收入×(1-20%)×25% -附加税费-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看过本文介绍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如何缴个税后,在保险公司工作的财务在计算保险营销员个税的时候要能特别留意,不能将其与普通员工个税一样算,不然他们缴纳的个税就太多了,最终会找到会计头上要求算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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