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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53号公告(绥化151号公告)

各县(市、区),绥化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按照《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集中确认备案的函》(绥人大法工委函〔2020〕9号)要求,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截至6月5日,共制发公告23件,通知73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保留公告5件


绥指公6号、绥指公12号、绥指公18号、绥指公22号、绥指公23号,其他18件废止。


二、拟保留通知30件


绥指通1号、绥指通6号、绥指通7号、绥指通8号、绥指通10号、绥指通13号、绥指通16号、绥指通18号、绥指通28号、绥指通30号、绥指通31号、绥指通34号、绥指通37号、绥指通38号、绥指通40号、绥指通41号、绥指通42号、绥指通46号、绥指通48号、绥指通49号、绥指通50号、绥指通51号、绥指通52号、绥指通53号、绥指通54号、绥指通55号、绥指通71号、绥指通72号、绥指通78号、绥指通79号,其他43件废止。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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